印尼雅加達市市政府為整頓市容與社會秩序,故於8月間擬訂公共秩序地方法規,由於該法規限制乞討、施捨、街頭兜售、街頭賣藝等諸多有關人民權益之事項,故9月23日,部分人士舉行示威活動,以針對該項地方法規表示抗議。內政部長表示,政府及議會相關部門將對該項法規做進一步的討論,以期能合於憲法精神與保障人民權益。該項地方法規之主要內容如下:
若犯下述行為將拘禁10天至60天或罰款1萬至2,000萬印尼盾
若犯下述行為拘禁20天至90天或罰款50萬至3,000萬印尼盾
若犯下述行為拘禁30至180天或罰款500萬至5,000萬印尼盾
提供或使用建築場所供不道德之活動